有温暖,有礼物,有所期待,
还有比这样的冬天更美好的事情么?
还有比这样的冬天更美好的事情么?
2015年12月21日,受不利气象条件持续影响,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下降,经市政府批准,从12月23日零时起至24日6时止,将重污染预警等级由Ⅱ级(橙色)升级调整为Ⅰ级(红色)。即在已启动的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,强化增加以下六个措施:
一是停止全市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;
二是中心城区、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区县主要道路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,不间断进行机扫及保洁作业;
三是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理(具体限行方案以市公安交管局公布方案为准);
四是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(具体停课方案以市教委公布方案为准);
五是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;
六是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。
同时,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,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本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(含临时号牌)按照车牌尾号单号单日、双号双日(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照双号实施),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,即:12月23日0时到24时,单号通行,12月24日0时到6时,双号通行。
二、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: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等四类特种车辆;大中型客车、出租汽车(不含租赁车辆),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邮政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;悬挂“使”字号牌的各国驻华使、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;环卫、园林、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;殡仪馆殡葬车辆。
三、违反限行规定的,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依法进行处罚。
上述限行措施实施期间,本市暂停实施机动车尾号轮换限行措施,现行的其他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继续实施,12月24日7时起恢复实施两个尾号限行措施(限行尾号为2和7)。